對廣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中部污水處理廠起重設備采購項目公開招標,詳情請參見招標文件。現將該項目招標文件(PYZH2016-22)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1、本項目投標邀請及招標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特別注明除外)。
2、項目編號:PYZH2016-22
3、項目名稱:廣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中部污水處理廠起重設備采購項目
4、項目類型:貨物類
序號 | 項目 | 內容 |
1 | 采購內容 |
廣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中部污水處理廠起重設備采購 |
2 | 招標數量 | 2臺(項目詳細內容、要求及執行標準詳見招標文件中的“用戶需求書”) |
3 | 最高限價 | 人民幣22.05萬元(大寫:貳拾貳萬伍佰元整)(報價應包含:設備安裝地點原有起重設備的拆卸費(拆卸后的原設備交由采購方(招標人)自行處理)、新裝起重設備的運輸費用、起吊費用、安裝調試以及輔助材料費用、起重設備驗收取證(含試重物)等) |
4 | 合格投標人 | (1) 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合法存續的法人機構或其他組織; (2) 投標人須提供經營企業許可證(包括: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及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3) 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或破產狀態,且企業或企業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4) 投標人須有5年或以上的同類設備生產經營,提供近3年(2013年-2015年)3個合同金額各10萬元或以上的同類設備供貨合同復印件,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包含:使用單位名稱、聯系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5) 投標人必須是所投設備的制造商并提供所投設備的售后服務承諾條款; (6) 投標人須在珠江三角洲內有售后服務辦事機構及配備供貨倉庫,提供近3年供租賃證明或產權證明; (7) 投標人必須列出質保期后 1 年內所需的備品備件清單及其價格; (8)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5 | 供貨期 | 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日歷天內 |
6 | 招標單位 | 廣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
7 | 發布媒體 | 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panyuwater.com.cn/)上公布 |
8 | 招文獲取 |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16年6月2日-8日辦公時間內,前往水務公司報名獲取,地址:廣州市番禺市橋清河西路11號,聯系人:梁小姐,電話84825460。 |
9 | 招標疑問澄清 | 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日三天前將有關疑問原件送達給招標人 聯系人:梁小姐電話:020—84825460,傳真:020—84825460 招標人在投標截止前1天將疑問澄清通知各投標人。 |
10 | 投標截止日期 | 2016年6月15日15點正 |
11 | 投標文件遞交至 | 廣州市番禺市橋清河西路22號 |
12 | 開標 | 開標時間:2016年 6 月 15 日15點正 開標地點: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清河西路22號6樓,聯系人:梁小姐020-84825460) 要求: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須攜帶身份證、授權證書準時到場 |
13 | 投標文件遞交份數 | 正本1份副本2份;商務投標文件與報價文件合并裝訂。 |
14 | 投標保證金 | 無 |
15 | 投標有效期 | 開標之日起90個日歷天 |
16 | 履約保證金 | 無 |
17 | 獲取招標文件提供下列資料(加蓋公章) |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2)項目業績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加蓋公章; (4)若經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
18 | 其他 | (1)如發現招標文件及其評標辦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種含義以及歧視性不公正條款或違法違規等內容時,請在投標截止日三天前同時向招標人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書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對招標文件的條款提出質疑; (2)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期3個工作日之前,以“投標確認書”格式傳真通知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參加本次投標; (3)有關此次招標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向招標人查詢: 招標人:廣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番禺市橋清河西路22號 電話:02084825460 聯系人:梁小姐 |
(1)以上資料參與正式投標時須放入投標文件中。
廣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二日